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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点击次数:1139 次  更新时间:2017-11-03

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对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督导工作,规范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使教学工作有章可循,促进和保障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制度。

一、教学督导的职责、范围

教学督导包括督教与督学两个方面。教学督导是对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工作。教学督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有关教学规章制度。教学督导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纠的原则,既督教又督学,实行督导、评估与指导相结合。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领导报告和反映情况,向相关教师沟通信息,提出整改建议。

凡在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任课的全体教师、相关的教辅人员、教学管理工作人员及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都必须接受相关的督导,协助督导组做好相关督导工作。

二、教学督导的内容

1、教师备课、讲授、课后辅导及作业批改等教学的全过程执行教学规章制度的情况;

2、实习、实验指导教师指导及管理情况;

3、学生上课、实习、实验、作业、自习、课外活动等学习情况。

三、教学督导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为便于对教学督导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领导,成立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督导工作。

教学督导组组长: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分管教学领导

教学督导组副组长:教务办、教研室领导

教学督导员:各教研组组长、教务办各内设组长、教师代表若干名。

四、教学督导的实施

教学督导工作的基本形式为经常性检查、专项督导及信息反馈制度。

1、经常性检查即对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的管理、教学、学生到课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和统计。教学督导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在“教学督导工作记录薄”作好相应记录,并向相关人员发放“教学督导信息反馈单”。“教学督导信息反馈单”一式三份,当事人、教研室、教务科各一份,建立表格,以表中体现。每学期初由教务科具体落实教学督导工作安排,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2、专项督导是根据管理、教学、学习中反映的突出问题所采取的听取情况汇报,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个别访问,现场调查等方法调查处理问题。每学期安排至少一次。

3、信息反馈制度主要包括:(1)每个班级每门课程每月填写“教学情况反馈表”一式二份,一份送教师本人,一份送教务科存档;(2)进行学生问卷调查、召开学生座谈会等;(3)每个班级设立教学信息员制度,教学信息员由班长和学习委员担任,并公布相关教学负责人手机,以便及时沟通与反映相关信息。

五、教学督导员在督导活动中行使下列职权:

1、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等工作;

2、对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奖惩建议;

3、对教师违反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4、发现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情况,责成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予以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

5、直接向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其有关职能科室反映、通报情况,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教师或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议由附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并可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1、拒绝向教学督导员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2、阻挠有关人员向教学督导员反映情况的;

3、对教学督导员提出的督导意见,拒不采取改进措施的;

4、弄虚作假、蒙骗教学督导员的;

5、打击、报复教学督导员和向督导员反映情况的人员的;

6、其他影响督导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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